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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论语》讨论的三个主题,即“为人、为学、为政”,前面讲了“为人”与“为学”,今天讨论《论语》中体现的 “为政”思想。
孔子的“为政”思想,可以用两个字概括,一曰“德”,二曰“礼”,又被称为“德治”与“礼治”。
先说“德治”。所谓“德治”,是以“仁德”为本的治国理念。它是说政府的各级官员,从君主到小吏,在处理政务的时候,都要本着对百姓的“仁爱之心”,要爱惜百姓,不要过度压榨百姓。这种治国理念,其实就是孔子“仁”的思想在政治领域里的体现。比如: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篇》)
处理国事,要谨慎专一,取信于民,节俭用度,爱惜百姓,征调劳役要不违农时。政府官员能做到这些,从他的心地上讲,一定是本着一颗对百姓的“仁爱之心”才可能。
又如: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篇》)
要让百姓尊敬官长,效忠政府,自己首先得庄重,对百姓有仁爱之心,同时处事公道,赏罚分明。这仍然是要求从政者首先得以“仁”为本。
这样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等后文分别有详述。
这种思想,现在看来是过于理想化了。说到底,是孔子把政府官员想的太好了。当然,让那些思想品质一般的政府官员处处为民着想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一定不是从他本身的“仁爱之心”出发,而一定是从他本身的利益出发,让他经过周密的计算之后发现,处处为民着想对自己的利益最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仁政”。
再说“礼治”。它的意思是说要用“礼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达到社会安定和谐的目的。不过现在大家都讲“法治”,对“礼治”能否真正具有治理国家的效果都持怀疑态度。
从日常生活角度看,在家庭之中,朋友之间,靠“礼法”来维持关系的和谐还有可能的。但若说靠“礼法”去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安定,这似乎不大靠谱。其实,孔子也并非不知道“礼法”并没有强制作用,对坏人没有足够的震慑力。他之所以仍然提出“礼治”思想,是基于他所处的特殊的时代。我们知道,孔子宣扬的“礼”,实际上是指周礼,即周朝的礼法制度。周朝是实行分封制的,整个国家被分成大大小小很多诸侯国。这些诸侯国的国君与周天子之间,都有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在每个诸侯国内部,其国君与诸大夫之间,也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从总体上看,周朝这个国家,其实就是一个大家庭,各诸侯国又是一个小家庭。诸侯国的国事乃至周朝的国事,其实都可以归结为家事。周朝内部各实权人物的关系,其实都是亲戚关系。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社会现实, “礼治”才有现实的基础——“礼法”在维持家庭内部关系和谐方面还是有作用的。当然,周朝的“礼法”真正起作用,也主要是在西周时期。到了东周,春秋和战国时期,社会上早就“礼崩乐坏”,曾经遮在实权人物脸上的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早就被撕下来,扔在地上了。各诸侯国之间为了土地、人口,互相征伐,“礼法”在安定社会方面的作用,早就荡然无存了。
治理国家虽然不能全靠 “礼治”,但与“法治”相比,“礼治”在处理社会矛盾方面,确实也有法律所不及的作用。比如: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
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惩,却失去了廉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则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守规矩了。
这就是说,如果大家都讲道德,讲礼仪,那么一定是要面子的。出于面子上的需要,很多坏事就不要意思做了。当然,这只是针对说一般人中的好人说的(象项羽似的那种人)。若是真碰到只图利,不要脸,又厚又黑的小人(象刘邦似的那种人),孔子这句话就当是没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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