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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不搭后语的编排
《马可福音》第11章
经文:
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可11:24-25)
关键词句:
祷告……信……饶恕
心得:
耶稣咒诅无花果树的经文,是《马可福音》与《马太福音》共有的记载,而且两卷福音书都在此强调了祷告与信心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与《马太福音》在强调完信心的重要性之后便戛然而止不同,《马可福音》却在此之后突然来了一句: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我曾经很诧异,为何作者马可要在这段关于祷告与信心的经文后面,连接上一段主耶稣关于饶恕的教导。后来我又发现,原来有的古老版本里并没有这一段,这一段有可能是后代编排进去的。
但问题是,这种编排既显得不自然,简直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而除非我认同经文的编排纯粹出于人意,而丝毫没有圣灵保惠师的参与,那么我就必须认同,这种特别的编排一定也有它特别的用意所在。
问题是,这用意究竟是什么呢?
今天当我再次面对这一困惑时,我突然想到,当一个人第一眼看到主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怎样的。他的反应几乎肯定会认为,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就可以心想事成,就可以用自己充足的信心来为自己获得任何想要的事物,来实现自己所有的梦想或欲望!
换言之,人一旦真的拥有了那种百灵百验的祷告能力,那么他将毫无疑问的,首先用这种能力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准确的说,是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然而,经文(如今的编排次序)却如同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结结实实的打在人们(至少是我自己)的脸上,让我想到祷告的第一要务,从来都不该是优先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应该是首先用于关乎神国与公义的方面,首先用于如何建立自己的属灵生命,让自己能具有一个行公义、怜悯人、饶恕人等等讨神喜悦的属灵生命素质上。
原来,不仅是:“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那乐意饶恕他人的生命,更远远好过那只知满足自己需要的信心!
祈祷:
饶恕我的天父啊,我常常盼望能有移山填海的信心,但我知道,从心里饶恕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其实更难,需要更大的力量。所以主啊,求你赐我这种力量。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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