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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段宏刚
中国散文,在朱自清和钱钟书之后,出了余秋雨。
这是当代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对余秋雨的评价,在余光中眼里,余秋雨的分量似乎很足,已经达到了文学大师朱自清和钱钟书的级别。
两人都姓余,这是不是文人之间的相互抬举和吹捧?余秋雨到底有没有拥有比肩公认的文学大师的实力?要弄清这两个问题,需要从余秋雨的具体成就来阐述,否则,一切溢美之辞都有虚张声势之嫌。
我先谈谈自己对余秋雨代表作《文化苦旅》的阅读感受。
我25岁时,一名对书并不感冒的同事,手头有一本旧书,他感觉没用就送给了我,正好是余秋雨出版于1992年的散文集《文化苦旅》。
拿到书的当天晚上我就读起来,一下子被余秋雨的文笔和语言风格吸引进去,要不是第二天要上班,我想我会坚持一夜一天把此书读完。大约又坚持了三个晚上,我终于把此书读完。
读完后一下子陷入思考:散文终究可以这样来写,让人读后如吃大餐一样满足。
关于什么是散文?当代著名评论家肖云儒先生,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就提出一个振聋发聩的观点:散文形散神不散。
当时的肖云儒20岁出头,初生牛犊不怕虎,能提出如此观点,并被一致认同,足以证明他是具有真知灼见的学者。
不过,“散文形散神不散”这个观点怎样在写作中去证实,肖云儒先生并没有说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方法,毕竟,他是文学理论家,要证实此观点,是作家、散文家的职责。
余秋雨先生笔耕数十载,是证实这个观点的众多散文家之一,并且是卓有成就的一个,这一点从《文化苦旅》中完全能看到。
《文化苦旅》里的文章,是以余秋雨在中国大地上行走时见到的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作为写作题材,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托物言志,旨在通过“物象”来展现“心象”,挖掘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来体现东方美学中的审美情怀和哲学精神。
在具体写作中,余秋雨把亲眼所见的物象,比如,莫高窟、都江堰、道士塔、宁古塔、西湖、江南小镇、小桥流水,等等,置入到历史视角和大文化视野,去剖析它们在时光长河里呈现出来的真实的生命状态。
生命原本博大,也是璀璨的,但是,任何生命,包括人物、动物、植物,乃至世间万物,都无法避免岁月的侵蚀,以及社会文化心理的改变。岁月会把一切摧残到老去乃至死亡,文化心理的改变会把一切涂抹得面目全非。
在沧海桑田里,任何生命都充满了沧桑感和荒凉感。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旅行或修行,再多么伟大的生命也可能留下数不尽的遗憾。也许,只有贴近生命的过程,方可领略到生命的伟大和真实,其它一切的一切,都是虚妄的。
因此,在生命区间内,珍爱生命中的每一天,放下欲望和焦虑,知足常乐,享受心灵的开阔和充盈,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人生的幸事。
这就是《文化苦旅》告诉读者的哲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余秋雨对自己的散文这样解释: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他恰恰也是这样做的,并且做得很出色。
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我以为,他的散文非常厚重,虽然以名胜古迹作为描写对象,但不是单纯的游记,他刻意用文化视野和历史视角去解读自己看到的一切,把历史、文化、民俗、情感、思想等诸多元素融合到一起,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散文写作手法,为散文开拓了一块新土地。
如果把余秋雨放在文学史上,他这种创造性的写作手法,足以让他的名字留在文学史上。因此,当代许多著名作家对他好评不断,一点不奇怪。
在语言叙述中,余秋雨非常注重在句子里营造画面感,流露出浓烈的诗情画意,比如《沙原隐泉》里的句子:
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进行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风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 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
有些句子里,余秋雨常常把历史和现实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寻求一种哲学思考。又如,《道士塔》里的句子:
再小的个子,也能给沙漠留下长长的身影;再小的人物,也能让历史吐出重重的叹息。
这样的句子在他的《文化苦旅》里比比皆是。如果他没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民俗学知识,没有深厚的文学修养,没有睿智的思想,就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化散文”。他被看作是当代散文大家,名副其实。
然而,文坛还有另外一个声音,把余秋雨称作“伪君子”,这主要是因为他的个人生活引起,跟他的文学创作没有任何关系。
余秋雨1946年出生,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从上世纪70年代初,他开始编写戏剧著作,陆续出版了《世界戏剧学》、《中国戏剧史》、《艺术创造学》等学术专著,在文坛积累了一定名气,之后被推举进入到上海戏剧学院教书。
1979年,33岁的余秋雨跟相恋5年的女友李红正式踏进婚姻殿堂。李红小他5岁,是上海棉纺厂的纺织工人,同时也是一名业余演员。
刚结婚那阵,两人租住在虹口区大连路一处小房子里,虽然日子清苦,却也相亲相爱。
5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让家庭经济一下子紧张起来。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余秋雨在此时被查出患有肝炎,只能辞掉工作,三口之家的生活重担全部压在了李红身上。
既要抚养女儿,又要给余秋雨治病,李红任凭怎么加班加点,挣来的钱也无法满足家庭的开支。无奈之下,李红于1989年独闯深圳,在一家服装厂拼命工作。当第一月领到640元工资后,李红只给自己留下40元,把剩余600元全部寄给了余秋雨。
正是有了李红的无私奉献,每月按时寄回大部分工资,才保证余秋雨的病情慢慢好转。康复后,余秋雨全身心投入写作,终于在1992年年初出版了个人首部散文集《文化苦旅》,在文坛一炮打响,跻身到著名作家之列。这一年,余秋雨46岁。
李红在深圳挣钱养家时,没想到余秋雨跟小自己16岁的安徽省黄梅戏剧团的演员马兰走在了一起。
后来,李红明白已经无法挽回丈夫的心,就于1992年7月含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为了生活,年近40的她,不得不再次南下深圳,风里来雨里去的独自打拼。离婚3个月后,余秋雨和马兰完婚。
抛弃糟糠之妻,另结新欢,忘恩负义,这些事都让余秋雨做出了,一些人把他称作“伪君子”不算过分。
不过,抛开个人生活,仅仅从文学成就来评判,余秋雨的贡献不可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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