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主流译文:
孔子说:“可以和他谈话,却不和他谈,就会失掉友人,错过贤才;不可以和他谈话,却同他谈,是浪费言语。聪明人既不错过朋友、人才,也不浪费言语。”
拙的译文:
略。
拙的体会:
本篇孔子讲的是说话的观念。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总的来理解就是应该说的话要说,不应该说的话不要说;应该对他说话的人要对他说,不应该对他说话的人不要对他说。
孔子一直提倡谨言慎行,对于说话是特别讲究的。可与言,就是可以或应该对别人说的话要说出来。比如,走在你前面的一个人掉东西了,那么即使这个人你不认识,你也可以应该上前去告诉他,这就是属于可与言。当然你如果不认识这个人,你也只是告诉他掉东西了,提醒他就可以了,过多的话就不宜再说了,这也属于不可与言的范围了。
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说的是你想与他说话的对象,根本不听劝,说了也没用,他的理解能力或为人,你说了他反而会怨恨你。有的是理解不了你的话,有的是品德不行,不管你的怎么样,只要跟他的想法不一致,就会觉得你不对,你想害他。这两种情况你都不能说,或者说的程度一定要好好把握一个度。这就是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
所以,我们对于要说的话,对什么人说,说到什么程度,都是要事先好好考虑的。拙认为这是孔子对于与人交往说话的最为深刻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