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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时光续不了杯,所以才让青春显得更为可贵。有一种爱,叫引起你注意;有一段过往,在季节的转角处,让你重新回味。
——题记
相遇恨早
文/于雪梅
初见,是小学三年级的秋天,上课的钟声敲响时,身着海魂衫的他,跟一群粗衣糙布的同学疯闹着涌进教室。
那个有着女汉子一样身板儿和性格的班主任在讲台前叫住了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全班同学说:“这位同学是刚刚转来咱们班的,以后,他就是你们的班长!”然后,他落座我的身旁。身为班副的我心想,刚来就当班长,凭什么呀?一脸的不服气。
当年,几乎每张课桌上都刻着不可逾越的“三八线”,我们一边小心地看护着自己的胳膊肘,一边谁都不肯让对方越雷池一寸。
那时候,女生之间流行把糖纸垫在文具盒底,纸质的太过朴素,透明纸的才叫奢华。他时常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随手把一叠糖纸放进我的书桌堂。于是,我的文具盒是全班最斑斓的,课间有事没事都把铅笔钢笔橡皮倒腾一遍,看起来在整理文具,其实是显摆文具盒里的糖纸。
他把糖吃了,糖纸留给我,可我心里却比吃了糖还甜蜜,说不傻都没人信是不是?
转眼迎来了四年级的下学期,青草发芽时,我意外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是一方手绢和一个掌中梳妆镜。更意外的是还有一枚价值一毛五分钱的戒指,学校门口的摊位有卖,我见过。当然,还有一封信。东西是他表妹交到我手上的,她与我们同班。
那是我平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心里像揣着一只小兔子一样慌乱,放学路上,脸颊的红晕一直不肯散。我无助地望向天的尽头,一抹斜阳正把金晖泼墨一样洒在我的裙边,映得我的脸更红了。
那一夜,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蒙蒙亮时拿定了主意,不能接受。小孩子懂什么爱啊,想到这个字都会脸红。况且,我怎样也想象不出如何才能等到做他新娘的那一天,那应该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
第二天上学,我依旧坐在他身边,我们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好不容易才捱到下课,他表妹又塞给我一封信,他约我周日下午在东山小树林见面,并且威胁我,如果不去,就给我好看。
倔强的我没有赴约,等着他给我的“好看”。
果然,星期一下午的自习课,他手提一只刚刚断了气的小白鼠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它那小小的身体看上去软软的,仿佛还有体温,死不瞑目的小白鼠似在盯着我看,瞬间我的脸就吓白了,不争气的眼泪也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
放学后,走在那条必经的河坝上,心里塞满了委屈。穿城而过的小河与居民区被这条河坝隔开,河水在阳光下跳跃着朵朵浪花,根本不解我的烦忧。
忽然,十几个男生从河坝东侧的胡同里涌出来,其中有两个还骑着单车,他们嬉笑着向我合围,我往右,他们也往右;我往左,他们也往左,就那样不依不饶地堵住了我回家的路,慌乱的我越过那群男生看到了不远处的他一脸得意。僵持到后来,还是邻班的一位女老师经过,呵斥了几句才解了围。
从此后,我再没好日子过——不是上课时发现冰棍儿化在了课桌上,就是下课时被身后的男生莫名地撞到了肩……
一年后,小升初,他和我竟然又分在同一个班。然而我们没有续写电视剧情节,整整三年互不理睬,形同陌路。
初中毕业,他参了军,而我待业一年后,又重返校园复读。奇怪在一起时连目光交错都带着恨意,而一旦分开,心底却像有什么被生生抽离。我也曾试图通过他的“狐朋狗友”要来地址给他写信,可终究还是没有那个勇气。
再见面,是两年以后了。是冬天,他休探亲假回来,我们不约而同地去师范分校看望另一位住校的男同学,并在学校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一起吃了晚饭。那家小卖店的老板娘除了给煮面,还能掂勺炒几道小菜。
饭后,他主动提出送我回家。那晚的月亮格外皎洁,雪地被映照得宛如白昼,他骑着自行车载我走了一段路,我有点冻脚了,于是,我们就推着自行车往前走。
那个冬夜怎么那么冷啊,他把军大衣脱下来给我披上,月光下我们彼此深情凝视,又慌乱地几乎同时将目光移开,欲言又止。
我们在雪夜默默走了十几里路,却谁也没有主动迈出一步,把美好的时光留住。
多年以后的某一天,电视里正在播放一档访谈节目,我一边随意翻看着杂志,一边有一搭无一搭地瞟一眼。那个受访者是个优雅的女人,正在跟主持人讲述她上学时喜欢一位男生,可是那个男生总是百般刁难她,最终她嫁给了同班的另一个男生。后来,曾刁难她的那个男生在醉酒后向她倾诉他当年有多么爱她,之所以搞些恶作剧,是想引起她对他的注意。
彼时,秋阳透过镂空的窗帘洒进客厅,刚好打在睡裙的下摆上,我的心莫名就漏跳了一拍……
插图摄影/视频录制 于雪梅来源:阿荣旗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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