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06:06 | 南湖晚报
网络配图。
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公布了每个公民可以在生活中践行的10条生态环境行为规范。6月13日是全国低碳日,一场以“如何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为主题的市民环保论坛在嘉兴清水电子有限公司举行,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今日环境》执行编辑许佐民、嘉兴市环保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万加华、嘉兴学院副教授朱海伦以及嘉兴清水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微等嘉宾从各自关注的角度,聊起如何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
此次的市民论坛,是今年“美丽嘉兴,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之一。
“环境资源要省一点用”
“走进清水电子,公司的很多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比如公司占地面积不大,但高效利用每个空间,我还看到了墙上贴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按钮,旁边贴了一张纸条,指明了这个按钮是一个社长办公室的空调是否关闭的显示灯,这些细节都符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里提及的‘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朱海伦从看到的细节说起,讲述了适度消费就是环保的理念。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资源的占用程度上,而是体现在对社会的贡献上。环境资源是我们每个人可以享受的产品,但是我们要省一点用,转变你的消费观念,不要铺张浪费,为社会环境压力减负!”朱海伦的一席话,令场下观众深思。
这句话,也引发了李微的共鸣,他从企业成本控制学出发,谈起了对低碳、节能行为的看法,“企业做好成本控制,就是节能降耗,有些员工认为,企业节约成本就是抠门,是出于自私,其实,大家浪费的资源,到底是企业的资源,还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资源呢?这样的思维方式,从家庭和个人消费来说,也是一个道理。”
嘉宾金句频发,值得推广
“环保公众参与,也有技术性,需要公民不断增加自己的环保知识,这样参与环保才能更有实效。”万加华介绍了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几个阶段,从认为环保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做的,到认识到环保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每个公众都是环境的受益者,也是环境的保护者和参与者。
万加华认为,环保公众参与,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要凭智慧,这就需要增加参与环保的知识,提升能力。
嘉兴市环保局号召大家要做生态环境的关注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绿色生产的参与者,为美丽嘉兴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整个论坛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精彩观点层出不穷,嘉兴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把嘉宾的讨论总结为12句金句:
1.参与环保,光靠热情是不够的,既需要学习,更需要能力。
2.参与环保,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
3.以感恩之心参与环保。
4.适度消费,就是参与环保。
5.宣传环保,已经成为社会的时尚。
6.在朋友圈中晒一晒环保,也是参与环保的一种方式。
7.环保是一种思想和素质的体现。
8.学习环保知识,提升环保素养。
9.环保是一件公益善良事,也是一个“技术活”。
10.环保应从自私走向公益。
11.沟通不仅让信息更加对称,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12.环保就是战胜自己内心的欲望。
(原标题《生活工作中你坚持绿色低碳了吗?》,原作者朱政、蔡华晨。编辑沈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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