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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是郁达夫于1934年在北平作的一篇散文。全文情感流露真挚,文笔流畅清新,具有鲜明的美学色彩。审美结构层次清晰,本篇拟从文学言语层面、文学形象层面以及文学意蕴层面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故都的秋》一文具有散文中抒发感情、结构灵活、用语凝练,描写生动形象的特点。在文学言语层面,该篇文章有丰富的内指性、心里蕴含性、阻抗性的色彩。
1.文学言语的内指性:
《故都的秋》一文的言语具有内指性。“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众所周知,秋是四季之一,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名词概念。所以文中这种话语似乎在逻辑上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客观事实,但是这句话却生动传神地表达了作者的心境与感悟。北平的秋天不张扬、不美丽,只是安安静静,透露出一种颓然的气氛,就好似半开的花,喝了半醉的酒,总是不能随心。传达了作者的淡淡愁绪的情感。
2.文学言语的心里蕴含性:
“北国槐树”的“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秋蝉的衰弱的残声”,“北方的秋雨”“北方的果树”等等这些短语,看似简单,实则被作者赋予了新的含义。它们蕴含了丰富的想象与象征的意味。秋蝉的鸣叫不是昂扬的,积极的,而是“衰弱的残声”,传达了作者那种寂寥的、悲凉的情绪,是对“秋”的伤怀。
3.文学言语的阻抗性:
俄国的什克洛夫斯基曾经说过:“为了恢复对生活的感觉,为了感觉到事物,为了使石头成为石头,存在这一种名为艺术的东西。”这篇文章的言语为读者营造了陌生化的效果。原文“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一句相互对比的比喻在延长审美时间,引发读者思考的同时,也从侧面突出了对故都的“秋”的怀念等复杂的情绪。
本文在描写时,运用到了大量的色彩。作为一种美学上的概念,在郁达夫的笔下,自然界的色彩与作者内心主观世界里的色彩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这一段文字中,作者着力描写了自然美景。槐树叶的颜色透着日光的颜色,这一幕是温情和谐的,破壁腰中蓝色的牵牛花,还有作者列举心中的牵牛花色彩排序,体现了故都的秋的质朴美与自然美,故都的秋因为这种原始的美而令人怀念。此外,文章在开篇写到的“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种“清”“静”“悲凉”虽然没有直写色彩,但是它们自带感情底色,放在开头更是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清”“静”“悲凉”就是故都的秋的特色,是作者想要营造表达的内容,这些主观色彩本身就是美的,是作者独特的审美情趣。
1. 审美意蕴层: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这些静景的描写传达了故都秋天的寂寥安静,是沉郁的意蕴;而“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青天下驯鸽的飞声”则是描写了动态的美景,把秋的情趣融入在动态的声色画面之中,是作者对于故都秋天活灵活现的回忆,是温情与怀念,又清淡又自由,一静一动的对比呈现出张力,极具审美意蕴。
2. 哲学意味层:
自古以来,“悲秋”是中外文人共同肯定的情感色彩。“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作者肯定秋天的“悲”与“伤怀”,同时却又赞美秋,赞美这种带着几分萧瑟的秋意,虽然是带有一定的矛盾因素,但正是这种矛盾却有保持特殊审美趣味的美感,读来觉得有几分理趣,富有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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