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孔子
就像一说到某个商店,我们就首先想到它的招牌、门面一样,一说到文学,我们恐怕首先想到的是语言。语言是构成作品的材料,又是传达文学意义的媒介。文学和语言就像一张纸的两面,紧密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李白(701-762)的《静夜思》应该是我们小时候就耳熟能详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皓月当空,清虚虚的月光洒在床前,像霜一样地白,像霜一样地冷,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在思念他的故乡一个多美的诗的境界啊!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是如何进入这个境界的呢?很明显,正是这首诗的短短的20个字把你带进这个境界的。李白用这20个字建构了这个境界,而我们一代代的读者,也是通过这20个字进入这个境界的。短短的20个字竟有着这么大的力量!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呢?
让我们先来看一则笑话。说是过去有一个秀才喜好不分场合地拽文,有一天他躺在床上被蝎子重了,疼痛难忍,想叫妻子点灯看一看。但情急之中,这位秀才仍没忘了“吊书袋”,他没有像一般人说:“老婆,快点灯,蜗子董着我啦!”而是说:“贤妻,迅燃银灯,你夫为毒虫所袭!”这样一说,他的“贤妻”非但没跑来看他,反而送来了好一顿臭骂。这个酸迁透顶的秀才固然可笑,但这则笑话也启发我们想到,语言在日常生活中和在文学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语言交流往往出于实用的目的,即如刚才那个秀才,他给妻子说话就是为了解除被竭子蜇了的痛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只需把要说的意思说清楚就行了,不必讲究话说得有文采,能产生审美效果。这位秀才的可笑之处在于搞不清场合,把本末倒置了。这就是说,在日常交流中,语言完全成为交流的工具,最好是有什么说什么,说得越直白、越通俗了越好。要是你刻意追求用语的美妙,人家不仅不觉得美妙,反而会嘲笑你掉书袋子。
可是,文学中的语言却是出于审美的目的而使用的。在这里,语言不只是交流的工具,还是建构审美的文学世界的媒介。文学中的语言在要求准确、贴切地表达意思的同时,还须讲求所用词语本身的文采和审美效果。正如《静夜思》中的那20个字一样,它们不仅给我们传达了一个优美的文学境界,而且以其本身的悦耳动听的“旋律”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以其本身显示出来的巨大魅力,吸引我们“卷进”这个文学境界。
简要地说,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是实用的,它使我们做成事;文学作品中的语言是审美的,它使我们接近美。文学语言的审美性首先表现为组词造句的奇特性。奇特的话语能引起人的注意,延长人的感觉,增强人的感受。而要使话语奇特,就要把话说得与众不同,有自己的风格,甚至违背组词造句的常规。
唐代大诗人杜甫(712-770)作诗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什么样的话语“惊人”呢?只能是奇特之语。他的《秋兴八首》里有一句诗很有名:“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风凰枝。”这句诗的意思并不复杂,但话说得很别致,把主语和宾语的位置颠倒了,有违于汉语的正常语序。正常语序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若是日常交流,颠倒语序是绝对不行的,你要是把“人吃饭”说成为“饭吃人”,听者就会怀疑你的语言中枢是不是有点问题!但杜甫这句诗,却显然比正常语序更像诗语,产生出更强的惊异效果和审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