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的小孩,读小学,写作文,写“门口闪过一人,白帽子,黑衣服。”被老师改成“一个戴白帽子穿黑衣服的人从门口闪过。”网友在群里大发感慨,痛斥老师臭手改文章,原句的简洁、活泼,通被改杀,只余呆气,点金成铁,扼杀天赋。
因无上下文,不便评说,单就这两句话看,老师所改虽没有网友说的那么不堪,但未免多事,小孩那句本无需改;而老师所改虽没错,主谓宾定状补样样妥帖,四平八稳,可也只剩下四平八稳。
对此,有网友打趣:“语文老师可都是通语法的”。真是一言中的。记得张中行先生说,通语法能避免病句,但未必能写出佳句,如王力先生下笔不简洁,黎锦熙先生行文不流畅,而这二位先生都是语法大家。莫言也似曾说过,没见哪个语言学家写出漂亮文章。
我不懂语法,但觉得,语法规则出自对语言应用的归纳,自然不能涵盖所有语言应用现象,如果太拘泥于语法,只会使语言僵化,失去生命。就如见一百只白天鹅,归纳出“天鹅都是白的”,当黑天鹅出现时,如果拘泥于该规则,便只好否定黑天鹅是天鹅,或者将所有黑天鹅统统消灭掉,修改事实,使事实符合规则。其实,此时应该修改规则,而非事实。同理,有时应该修改语法,而非语言现象。
又个人精力有限,而语言发展不息,语法知识无穷,个人不可能尽知一门语言的语法知识,故以其所知去检验语言时,终是以斗量海。此时,精通者多有自知之明,宽容而谨慎;粗通者少有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的斗足够大,可以量天量宇宙,简单粗暴。
我曾见一人天天抱着本《现代汉语》学汉语,以为汉语的奥秘全在那本《现代汉语》中,但不知是人笨还是其它原因,好像只学会“一个句子要有主谓宾”,并将之教条化。有次,见他看别人写的东西,伸出手指专找主谓宾,口中念念有词:“这句缺主语,这句没宾语,都是病句。”完全不顾其它。网友小孩的老师可能也犯了这种“主谓宾”癖。照这样去评判,李白的《静夜思》句句是病句。
曾听一位老先生说,如拿语法来死套古今名作,该删汰者十之八九。话稍偏激,但自有其道理。现代汉语远未成熟,欧化严重,滞后于现代汉语的现代汉语语法更不成熟,而古代汉语又多已不修,故见地道的汉语时,反以为怪异。当然,语法本非为名家所设,不理会就是,不必过于贬低语法。
说这些,并非要反对学语法,而是认为学语法虽对学习一门语言大有裨益,但要学好一门语言仅靠学语法远远不够,特别是一门语言的精微处,往往非语法书所能解决,还是得多读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