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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花,中共党员,现任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青海省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全国青年联合会青海省委员,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
自2018年担任玉树市法院副院长以来,传承创新“枫桥经验”,积极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走出去”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巡回服务、上门服务,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8%。在审判岗位工作20多年来,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砥砺前行在司法为民的路上。
普法比惩罚更重要
“被告人两那扎西才丁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20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玉树市法院三江源生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玉树市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宋春花当庭作出以上判决。
宋春花说:“我们从这些年审理的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不是知法犯法,而是吃了不懂法的亏。有一起案件,牧民上山放牧,看到棕熊的尸体,就把熊掌割下来卖了,当事人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甚至觉得这是‘废物利用’。还有一起案件是牧民用麝香治病,所以买卖麝香,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我们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让牧民群众明白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
坚守在海拔4000多米的世界屋脊,宋春花与同事们发扬“马背法庭”精神,多次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绿水青山之间。
“我们就是要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走进群众心里。”宋春花说,在普法过程中,我们是法律法规的宣讲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邀请周边农牧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林业等相关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旁听,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传递司法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
灾难中见证司法为民
2010年“4·14”玉树地震,将这片详和宁静的草原撕裂得满目疮痍,满地悲伤。震后第一时间,宋春花和同事们只有一个念想——和时间赛跑,从死神手中争夺宝贵的生命!冒着余震的危险,宋春花从废墟中徒手救出一名两岁的孩子,在救灾中协助医生共救护伤员200余人,在赛马场灾民安置点和大家一起搭建起首批救灾帐篷。
震后第8天,帐篷法庭受理了灾后第一起民事案件。马某某等7人于2010年3月从四川来玉树打工,与王某某约定每月10日支付工资。因地震他们没能拿到工资。无奈,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法庭求助,希望法庭能帮他们讨回工资。他们说:“帐篷法庭,就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拿到工资后,马某某等人高兴地说:“我们今天去称多县歇武镇住一晚,明天就可以回家。真的,非常感谢你!”看到此景此情,宋春花很感动,为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而自豪。
作为一名语言和法律知识都过硬的双语法官,20多年的法官生涯,宋春花深知:“即使是懂汉语的藏族群众,也无法用汉语确切地表达内心的想法。涉藏地区的人民法院如果不用藏语开庭,等于是哑巴法庭。”
宋春花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大环境中,除了要讲好汉藏双语,还要学好英语等外国语种。她将和身边的同事一起,扎实语言基础,为更好地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铺就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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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榜样在身边」双语法官的生态情结——记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民法院宋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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