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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检索论文
(1)发表论文
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由学校全额奖励,奖励标准:30000分/篇;《Cell》上发表论文,由学校全额奖励,奖励标准:12000分/篇;Nature系列期刊(当年在Nature官网上发布的,以Nature开头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的期刊),由学校全额奖励,奖励标准:6000分/篇;《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由学校全额奖励,奖励标准:10000分/篇。人文社科类指定权威刊物发表论文,按300分/篇标准,由学校核拨给学院等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可按一定比例的标准配套奖励。
人文社科类指定权威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历史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考古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语文》、《文艺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体育科学》、《统计研究》、《管理科学学报》、《农业经济问题》、《公共管理学报》、《高等教育研究》、《会计研究》。
其他发表论文可参照江大校﹝2013﹞371号文件的奖励政策,由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发表论文考核及奖励办法。
(2)论文被检索
SCI(E)、SSCI检索论文一区~四区由学校全额奖励,标准为:一区1500分/篇,二区800分/篇,三区300分/篇,四区200分/篇;SCI(E)检索论文按中科院JCR剘刊分区在线平台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大小类就高”的原则对SCI(E)收录论文进行分区。EI、CSSCI检索论文,按100分/篇,由学校核拨给学院等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原则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奖励,可参照江大校﹝2013﹞371号文件的奖励政策,制定本单位考核及奖励办法。
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均为江苏大学,以通讯作者作为奖励对象;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江苏大学,通讯作者单位署名为外单位时,以第一作者作为奖励对象;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原文的自然排序认定其第一。
4.论著
出版英文专著按1300分/部标准,中文专著600分/部标准,由学校核拨给学院等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制定考核及奖励办法。获学校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专著,不予奖励。
所有中文论著仅奖励江苏大学第一主编。外文论著,江苏大学作为合作者的,按主编作者数折算。
5.专利授权与申请
授权PCT专利,按5000分/件标准,由学校全额奖励。申请PCT专利,按300分/件标准,授权中国发明专利,按300分/件标准,由学校核拨给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可参照江大校﹝2013﹞371号文件的奖励政策,制定本单位考核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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