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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分为有形文化遗产保护和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多年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却缺少系统的对策。
无形文化遗产在《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中被定义为:“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类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城市发展中这些有形与无形的文化遗产存留在城市的空间印记中,融合在人们的生活里,对城市的风貌,人们的行为、生命的情感起着无法替代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
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我国历史文化保护类城市更新只关注到了城市硬件环境的更新,而忽视城市软质环境的保存与延续。在现今的城市更新中,重物质更新轻文化传承成为不争的事实。
古镇“一次性消费”商业业态的普遍性问题,这种体验单一的消费业态不断侵袭着城镇原有文化内涵,阻断了无形文化所依附的物质环境载体,致使城镇与文化相辅相成的关系被破坏,更为重要的是过度商业化将原住民逐渐驱散,历史城镇的无形文化因此衰变,最终导致城镇的历史文化价值的结构性、功能性丧失。
正如阮仪三先生在其文集的自序中写道:“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旅游业兴起,我重点协助江南水乡古镇整治了历史环境,重现了这些历史城镇优美的历史风貌,发展了旅游事业……2003年以后,随着全国旅游业的兴旺,许多古镇也受到大讲经济效益的歪风的影响,古镇里家家开店,全民经商、破坏景观、恶性经营的情况发生了,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城市最重要的功能是存储、传承与创造文化。随着我国城市更新的进程加快以及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不断丰富,我国对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除了对传统的文物、古建筑、历史街区、古城等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加大之外,对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以及传统手工艺、民俗文化等其他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也陆续进入大众视野和国家官方保护名录中。
在此基础上,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还有赖于城市更新过程的文化环境更新,通过环境再造存储、重塑、提升原有文化的资产价值。因为在城市更新中、原生文化所依托的历史环境已经遭到了改变其至是破坏,文化传承所依附的社会基础亦被削弱,文化传播所依存的空间载体也逐渐丧失。但是通过城市更新中文化环境的再造,新的空间载体将承载、催生新的文化交流平台。
传统文化基因遵循秉承保护、传承与创造的基本规律从而孕育出全新的文化形式,并可通过现代运营方式将无形文化的衍生转化为一定的文化资产价值。即通过文化的创新再造实现城市文化资产价值的提升,进而能够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这不但使原保护建筑物等有形物的历史文化价值更为使用者所重视,从而更有利于它们的保护,同时也为历史文化的无形资产方面的投资与经营提供了可能性——历史文化名城有可能通过对其中的某些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适当的经营,获得保护所需的持续稳定的财力保证。
本文观点来自《城市更新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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