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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作为现代武器在局部战争中往往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其实坦克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就大放异彩,英国人发明的“大铁盒子”让不少国家的军队目瞪口呆,彼时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打爆这么个坚固的玩意儿。自1916年索姆河战役中世人见识到坦克的威力后,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制作或者仿造自己的坦克。
美国的首支坦克部队是由著名军事学者及将军巴顿一手开创的,巴顿这个人优点缺点都十分突出,这使得他至今都是军事界饱受争议的人物。此人不但指挥能力出众,就个人军事素质而言也是一名好手,头顶“美利坚陆军第一剑客”,“美利坚第一勇士”等诸多美称。其实,巴顿最开始压根和坦克部队沾不了关系,他最开始是美国另一位著名上将潘兴的一位副官。
潘兴看人很准,甚至在从一些小事中都可判断这个人能否成大才。比如在一次急行墨西哥的路途中,潘兴手下的不少美军开始抱怨长途跋涉奔波劳累,很多士兵在抵达墨西哥以后不顾军容,索性直接坐到地上休息,黑色的军靴肮脏无比。只有巴顿的皮靴干干净净,甚至到了锃明瓦亮的程度。这用我们现代化来说巴顿就是干净过了头,就是洁癖,虽然是很微小的一件事,但潘兴自此注意到了这位可造之材。
随着巴顿在潘兴手下日复一日的工作,后者愈发欣赏这位副官,在潘兴认为时机成熟之际,询问巴顿想要什么,巴顿的回答显然让潘兴有些惊愕:他想去前线。因为讨厌后方枯燥的生活,他想去前线部队奋斗以此来获得荣耀。其实在私下的生活中,巴顿就很喜欢骑马射箭,对于欧洲剑术也很专精,长期待在二线,枯燥是在所难免的。
潘兴最终给了巴顿两条路:巴顿不能像普通士官一样去卖命,要么去做步兵营的指挥官,要么为美国组建一支新的部队,也就是美利坚的第一批坦克部队。巴顿听到潘兴的话语后犹豫不决,他彼时最大的梦想是当一名骑兵,但明显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
焦躁之下他询问了自己的岳父,岳父告诉他“应该选择自己认为对对方打击最沉重,对己方伤亡最低的武器。”自此以后巴顿下定决心,悉心培养了美国第一支装甲部队,而事实确实证明坦克能够在自身受到最低危险的情况下给予对手毁灭打击,巴顿大名永垂美国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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