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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则必成”
“战则必胜”
这封倡议书
沂水人请认真查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家,创城靠大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 署,是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市容市貌、培育文明风尚、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群众生活环 境的现实需求,是擦亮城市名片、普惠城市群众的民生大事。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 市民参与创城的热情,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 倡议:
一、践行公约,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县人民共同的 愿望,需要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公约,主动甘当创城工作的参 与者、推动者和维护者。要自觉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 德、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要把市民公约践行到每位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把文明 意识和卫生观念传播到沂水的角角落落。
二、积极行动,人人参与,争做文明使者。强化“我是沂水主人”的主人翁精神, 主动参与创建活动。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自觉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 堆乱放,不乱扔乱倒,不乱晾乱晒,不乱停乱放,不乱修乱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 随意践踏草坪,不出店占道摆摊,主动清洁门前卫生,管好门前秩序,文明养犬,不闯 红灯,不乱穿马路,机非分离,礼让行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来影响、带动周边群众, 人人争做文明使者,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
三、共树新风,同讲卫生,争做健康使者。积极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各项 要求,主动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工作增光添彩。传播健康文化理 念,引领健康生活潮流,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讲卫生,倡文明,除 陋习,树新风,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生态宜居、健康向上的新沂水。
四、敢于监督,共同维护,争做正义使者。尊重环卫工人,珍惜劳动成果,主动维 护城市清洁卫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我们呵护幸福家园的光荣使命。让我 们争当城市文明监督员,牢固树立“我是城市保洁员、我是文明监督员”的理念,人人保 洁,人人监督,人人奉献,积极关注身边的环境卫生。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损毁公用设 施的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劝阻、及时制止,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乎你、我、他的幸福生活,需要大家从自 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主动投身创城攻坚战,为创 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文明和谐沂水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沂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门前五包”明白纸
“门前五包”的责任区范围:横向为建筑物沿街总长,纵向为临街一侧立面(沿街楼出厦的包括 厦底和临街门口)与地面角线至人行步道路沿石(无人行步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之间,无路沿石的, 以道路中心线或绿化带为界。冬季清雪一律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责任区内履行以下职责:
一、包净化
责任单位的垃圾必须袋装按时放置垃圾集装箱内或堆放于指定位置,要做到“五净”(地面净、 墙根净、树根净、线杆净、路沿石边净)、“七无”(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积水、无渣土瓦 砾、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无杂物)、“一及时”(冬季及时消除责任区内路面积雪)。
二、包绿化
按照绿化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责任区内的绿化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不得向草坪、绿地、树根 泼灌污水、热水和有害物质;不得践踏花草、攀折树木;发现损害花草树木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因管护不到位,造成责任区内花草树木损害、死亡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在重大节 日和重要活动时,各责任单位可按要求在门口摆放盆花,以渲染节日气氛。
三、包美化
1、门头装饰、装潢雅观大方,橱窗、门头广告装饰美观整洁、无有碍观瞻的门窗字画、物品等;户外广告及各类标识牌设置规范;临街建筑工地设置围档。
2、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责任区内建筑物、门市门脸等应保持整洁美观,屋顶、阳台 不堆放和吊挂杂物;生产、经营活动在店内进行,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 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道路绿地、隔离带及附属设施),不得店外经营或跨门经营;禁止乱 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挂条幅(灯饰、电线)等。
3、责任区内无乱写、乱画、乱贴等现象,及时清理各类张贴、喷涂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的野广 告、“城市牛皮癣”,发现嫌疑人及时举报或送交执法机关处理;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玻璃墙体明 亮、门窗洁净。
4、无违章搭建现象,残缺、危旧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或拆除;沿街建(构)筑物应及 时清洗粉刷,做到无表皮破损、脱落褪色、蒙尘污垢等现象。
5、沿街单位、商店设置装饰灯光,昼夜经营的门头设置霓虹灯或内透灯光;各种灯具灯饰与整体 风格相协调,构图雅观,显亮功能完好,如有损坏于当日修好;户外装饰灯平时与路灯同时开启,节 假日需延长开启时间的,按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四、包看护
负责看护责任区内市政、环卫等各类公共设施,及时发现、制止和举报擅自迁移或破坏供水、排 水、供热、供气、井盖(篦)及垃圾箱、照明设施等行为,及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等行为,确保设 施完好。
五、包秩序
1、各种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在停车线内,车头朝路,首尾一致;责任区内设有机动车停车位的, 应督促驾驶员按规定依次停放整齐。
2、沿街经营业户送货时间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其车辆应选择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卸货 时直接将货物卸至店内,卸完货后尽快离开。
3、对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理、摆摊设点、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搭乱挂、乱占乱 挖,以及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散发广告、占卜活动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4、各市场开办单位要指定专人清理市场门口外的乱摆摊、乱设点行为,保持市场门口整洁有序
沂水县“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您好!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文明的交通行为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 现和标志,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维护。为进一步提 升我县文明交通水平,营造文明守法礼让的良好出行氛围,打造文明宜居城 市,保障市民交通安全,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时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时有序排队上下车;不乘坐超员车、无牌车、非法营运的三轮车 或电动四轮车。
二、机动车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不违规停车;道路拥堵时,按序依次 排队通行,不抢行加塞;文明使用车灯,杜绝开车接打手机、随意变更车道、 占用应急车道、争道抢行、乱鸣喇叭、逆向行驶、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 为。
三、“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骑乘人 员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依法行驶。
四、积极践行低碳交通、环保出行的理念,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公 共交通等出行方式,努力做到“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
五、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宣传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对身 边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做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宣传者、示范者、倡导 者、践行者。
六、停车文明规范,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标明的车辆类型、方向、时间 等规定,有序停放机动车。在划定的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家住沂水,爱护沂水。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 从身边小事做起,摒弃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建共享平安文明交通环 境,展现沂水人民优秀品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沂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原标题:《@沂水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认真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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