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慧娟,今年56岁了,有一个女儿,我和老伴都是厂子的工人,工资待遇挺好的,当初低价买了学区房。我们一家三口过的很幸福,可是后来老伴生病了,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最后还是撇下我们娘俩走了。 老伴去世后,我省吃俭用供女儿上学,希望女儿以后找个好工作,嫁个好老公。
可是事与愿违,女儿大学毕业后,她不思进取,一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最后去一个小企业做了文员,一个月的工资才2000多。后来女儿谈了男朋友,准女婿和女儿挺般配的,就是工作不行,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我知道后坚决反对,女儿非他不嫁,我没办法只好同意。结婚前我让女婿买房子,女婿说没钱买房,不想当一辈子的房奴,女儿说,婚后住在我家里。
可是家里房子太小,根本住不下这么多人,我想让他们婚后住婆家,可是女儿说这是学区房,以后有了孩子后,上学方便。 就这样,女儿和女婿就搬来和我一起住了,他们两口子很懒,而且还不交生活费,吃的用的全是我买,每天下班回家后,不是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就是看电视,我还得给他们做饭,洗衣服。时间长了,我有些不乐意了,本来到了享福的年纪了,还要伺候他们两口子。
于是我向女儿提出让他们搬出去住,家里太挤,人老了喜欢清静一点。谁知女儿对我说句悄悄话,对我说:“你不是喜欢清静吗?那你就搬到养老院住吧!”我气疯了,我辛辛苦苦把她养大,她却不知道感恩孝顺我,竟然要把我送进养老院,真是个白眼狼。 我要卖了房子,以后也不靠他们养老了,打算自己手里存点钱,以后过自己的日子,大家说这样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