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坏人在做尽坏事之后再做回一个好人,那么我们该认定这个人是好还是坏?或许即使他成为了一个人,但依旧改变不了他曾经是一个禽兽的事实。因为他曾经的恶让父母失去子女,因为他曾经的恶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可以选择赎罪,我们却不能选择原谅。
这个人是个日本战犯,铃木启久!
1890年,铃木启久出生在日本的福岛县,入伍后随侵华队伍进入中国,他如果那些炙热的杀人犯一样,认为中国人是低等的名族,所以他选择了在中国实施他的无人区,就是占领一个地方就杀光一个地方,据他交代,在中国不完全统计,至少已经有5470名中国人死在了他的手上。
而且他的手段极其残忍,几乎他能想到的手段都用上了,例如把婴儿从母亲怀中夺走摔死、剖开孕妇的肚子、把人活埋或烧死、刀砍、放毒气、用军犬咬、投入井内”。这几千人如同玩偶一般任他把玩,他眼里只有杀人的快乐,没有一点罪恶的愧疚。
1942年,他带领部队在河北进行作战,用刀砍、火烧、释放毒气杀害手无寸铁的村民220人,其中特别残忍的是钱连发一家,他的两个儿媳、一个孙子、一个孙女都被毒气毒死了,而女儿在中毒之后又被这些禽兽轮番侮辱致死。
1942年10月,铃木启久又在河北戴庄扫荡,这次杀害的人数更多。他们用刀刺、棒打、火烧的方式杀害了1280余人。其中还有九个小孩子。
1944年10月17日,铃木启久以日军117师代理师长的身份,命令下属的第87旅独立步兵第204大队到我河南长垣县进行“讨伐”。日军包围了小渠村,以刀砍、火烧、投入井内等手段杀害我和平居民刘俊英、唐金生、刘景昂、张永善、张国启、黄丕勋等660余人。这就是“小渠村惨案”。
这是他犯下的罪行,这却也是他少量的罪行。
幸运的是中国在抗日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假如我们最终失去胜利,不难想象得,我们中国人都会成为他的玩物,都会惨死在他的屠刀下。
就是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战犯,在战后却没有受到他该有的惩罚,他没有在日本战败后割腹自杀,也没有像东条英机一样被执行死刑,因为他在特别军事法庭陈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诚恳地认罪,然后结果仅仅就是判了20年的改造,最后还被送回日本去了。
就因为一句诚恳的认罪,这个人逃脱了死刑,我们无从去判断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真是假,但是即使他说了这句话,我们也不能选择原谅,因为他杀害我们中国同袍的时候太过于残忍,仅仅的一句道歉好像还不够。
铃木启久在1963年特赦回日本,据说回国之后的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变得很低调了,直到1982才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