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时,内心就涌起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感,直到初中时用一周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马尔克斯的大作《百年孤独》。
说实话,第一次读完《百年孤独》,脑袋里面嗡嗡的,这人物关系和绕口的名字,让我脑袋里面乱成一团麻花。后来第二次读,专注理清人物关系,再通读一遍,大概才算完整的读完了一遍《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也是简明扼要,大致意思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建立了一个微缩的南美洲,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的兴衰,也反应了这片古老的大陆上人民的生活状态。
《百年孤独》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
《百年孤独》中营造的虚拟而又真实的世界,孤单闭塞的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做着试图反抗孤独的事情,全书给人的感觉就是在魔幻与现实之间穿梭,比如四代族人居然可以在静谧的夜晚披着麻袋羽化飞仙,而书中描写的残酷的战争又把人们拉回现实。
正如马尔克斯所写: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
孤独的马孔多人与孤独对抗了百年光阴,发生在布恩迪亚家族的一件件事情让人或愤懑或怜惜。马尔克斯和他笔下的马孔多人一样,对抗着来自南美战争背景下的孤独,在这样背景的烘托之下,《百年孤独》的意境更加深远起来。
在书的结尾,随着猪尾巴男孩的死亡,遥远的吉卜赛人留下的复杂难免的羊皮手稿也终于被人们理解:布恩迪亚家族中的第一代人将会被绑在树上,而家族中的最后一人将被蚂蚁分食。至此,布恩迪亚家族经历七代人的延续终究消亡了,随之消失的,是在飓风中渐行渐远的海滨小镇马孔多。
在马尔克斯的笔下,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用自己的方法掩饰内心的孤独,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孤独,也看到了马尔克斯魔幻又浪漫的写作风格,在马尔克斯看来,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但是没人生来就享受孤独。
影响中国一整代的作家的《百年孤独》,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这部作品是伟大的,著名的期刊《纽约时报》就曾推荐过《百年孤独》:称这部作品是“继《创世记》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包括莫言、余华、比尔·克林顿等无数国内外大家对这部书不吝赞美之词,确实,马尔克斯笔下的布恩迪亚家族不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兴起与消亡,也伴随着百年间,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史,可以说,这部作品,是南美洲历史文化的一个缩影,读《百年孤独》,在品味作品的同时,也对南美洲的历史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除此之外,《百年孤独》这部作品最吸引人的当属马尔克斯的文笔,很难想象南美洲的语言文字能写出这么有感染力的句子,甚至很多名句都被人们引用,其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全篇小说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浓烈的孤独感,家族的衰亡、小镇的起起落落直至最后一起消亡在漫天飓风中,孤独的来,孤独的走,但是马尔克斯却仿佛用这短短的8个字浓缩了全篇小说260万字一样,这8个字给人如坠深渊却深不见底般的孤独感,这或许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倘若,你觉得这个星球的书太平庸,那就去看《百年孤独》吧!
感受书中的孤独,让心灵回归平静,找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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