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信鸽,今天要和大家聊的就是五年前丧偶,现如今再婚,民政局一句话却让他陷入死结。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一下比较惊悚的一件事情。在2006年年初的时候,李先生和自己的妻子周某某相识了,两个人很快就结了婚。在2013年4月份的时候,周某某因为生病去世。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年的时间,李先生已经放下过去走出了上一段感情。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通过别人介绍,李先生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了解彼此之后,就准备结婚。
但是当李先生去领证的时候,民政局告诉李先生他目前还处于婚姻状态中,所以不能够领证。但是李先生表示自己的妻子早就去世了,这个时候民政局就告诉李先生必须得有妻子的死亡证明。后来,李先生拿着妻子的死亡证明来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状态变更,这个时候新华区民政局却告诉李先生,他妻子死亡证明的身份证号码跟结婚证上面的完全不符合。所以不能够办理,只有通过公安局出示证明才可以办理。后来李先生又去到了派出所进行详细的咨询,但是结果也不尽人意。当地的派出所告诉林先生说这个事情已经涉及到了刑法,所以没有办法开证明,必须得去找其他的解决办法。
那么究竟为什么一个人会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呢?又或者是哪一个身份证号码是真实的呢?最后没有办法,李先生只能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后来李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这一个委托之后,便进行了调查取证。后来经过律师的调查取证,他们发现结婚证上面的女方身份证号码根本就不是女方本人,而是这个案件的第三人苏某某的身份证号码。但是下一个问题就来了,既然这个身份证号码并不是女方本人的,为什么当年可以登记结婚呢?李先生的婚姻状态到底可不可以变更呢?
根据了解,李先生和妻子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是第3个人的,民政局根本就不同意李先生把婚姻状态变更为丧偶。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号码是所有公民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意思也就是说想变更就变更不了。李先生就为了这件事情多次去到民政局,并且多方也都在调查取证当中,最后给出的结论就是只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林先生立马就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他要求撤销自己的婚姻登记。
在2018年10月份的时候,当地的人民法院终于公开审理了李先生婚姻登记纠纷的案子。在2019年的时候,人民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则是超过了起诉时间。但是法院早就已经做出了事情认定,那为什么林先生的婚姻状态变更还是一直都没有办法进行呢?后来还是通过李先生到民政局之后了解了具体情况。
当地的民政局表示,如果想解决这一个问题的话,就必须开具相关证明。而对于结婚证上面的苏某另一段婚姻,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因为原来的会议系统并没有联网所导致的。最终在双方的协调之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只有三个。第1个就是李先生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决的核心问题是认定身份证是否伪造,第2个就是可以向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认定,第3个方案就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
现在李先生已经不知道这件事情跑了多少遍了,而且也不知道将来要跑多少遍才可以把这个问题解决掉。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却让李先生陷入这样的死结。不知道在未来,李先生能不能把这个结给解开?不知道大家对五年前丧偶,现如今再婚,民政局一句话却让他陷入死结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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