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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语法书很厚,几百页,这是语法研究用的,对学习英语,帮助极小。
对学习英语有帮助的语法,不过是主谓宾定状补,非常简单,远不像语法研究搞得那么复杂。
比如句子的主语和宾语,就是名词或代词。
He is Tom.
Tom is a boy.(当然也有女的叫Tom的)
如果表达的意思复杂了点,那主语或宾语就变得复杂了点,比如:
The tall boy is Tom.
The tall boy is Marry"s brother, Tom.
还可以变得更复杂点,比如
Tom"s bike needs to be fixed.(fix是发生在need后面的事情,所以用表示将来的不定式,bike是被修理的,所以要用被动。意思懂了,语法真的很简单。)
这个句子也可以写成Tom"s bike needs fixing.(高度怀疑这个句子是一个不懂英语的人写的,后来模仿用的人越来越多,就被英语接受了。语法书上说是fixing主动表示被动。这很像Long Time No See.本来是一句中国式英语,用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被英国人认可的英语,还被收进了《牛津高阶英语词典》里。语言本来就是这样产生的。)
要表达更丰富的意思,就需要用更复杂的表达,比如
The red one is Tom"s bike.
The one (that) Marry wanted to have is Tom"s bike.
(that) Marry wanted to have的作用就相当于上句中的red,所以被叫做定语从句。
之所以被叫做从句,是因为它是另外一个更大的句子(主句)中的一部分。
从句也是句子,主谓宾定状补都可以有。
为了和主句区分,就在从句的前面加了标志词,比如that等。被当作标志词的词(语法书叫做关联词,又分为关系代词和关系副词,好复杂啊),主要是根据句子的意义来的,通常在从句中做主语、宾语、定语、状语等成分。
上面的句子再简洁点,可说成
What Marry wanted to have is Tom"s bike.
What Marry wanted to have做句子的主语,相当于名词或代词,它有自己的主谓宾定状补,所以被叫做主语从句(名词性从句)。what是名词性从句的标志词,在从句里做have的宾语。
标志词的使用,根据意思来就可以了。比如
When he will leave is not known.
Where he will go is not known.
How he will get there is not known.
Why he will leave is not known.
你看,根据意思来写,就是对的。根本不需要学习那些繁复的语法条文。
甩掉了语法的桎梏,你的英语学习反而会更加轻松高效。
本来可以轻松学好的英语,生生被那些死搞语法的人给教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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