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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是个独生子,父母都是老师。他从小在父母关爱下长大,没受过什么苦,读书时成绩不好不坏,唯一爱好就是看书,捧起书来心花怒放。“周边同学像我这么爱看书的找不到第二个”。
上学期间父母和老师经常忠告他:“在学校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等你长大肯定会后悔的”。后来村上春树从学校毕业,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反而想,要是我在上学时能更潇洒一点就好了。“死记硬背那么多无聊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人生”。
当然,这种学渣不值仿效。
村上春树结婚很早(1974年,还在读大学,25岁),结了婚就得养家糊口,他不想进公司朝九晚五按部就班的工作,于是自主创业,开了家卖唱片的小店,顺便卖些咖啡,小菜,茶,酒之类。为了这家小店,他跟女朋友三年里同时打了好几份工,拼命攒钱,四处举债,总算开了起来。
年轻人创业嘛,全凭一股激情,经验什么的都是短板。他每周在店里举办演奏会,请一帮大学生乐手过来表演,赔钱赚吆喝。为把小店持续经营下去,只好向银行贷款,向朋友借钱,早起晚睡,省吃俭用,过着“斯巴达式”的生活(指斯巴达统治时期的黑劳士制度。黑劳士从事着艰苦的体力劳动,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村上春树这里指的是自己当时生活非常艰苦。)。家里没有电视机,没有收音机,没有任何取暖设施,连一只闹钟都没有,寒夜里只好搂着几只猫咪报团取暖,猫咪们也使劲向他们身上贴了过来。
银行贷款需要每月按时偿还。有个月实在筹不到钱,夫妻俩低头走在深夜的路上,愁眉紧锁,没想到竟然捡到一卷皱巴巴的钞票,更没想到钞票的金额竟然就是他们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那次非常危险,如果第二天依然还不上的话,银行就不给他们放款了。“简直是捡回一条小命”。“本来这些钱应该交给警察叔叔,可惜当时压根没有这个想法,只能说声对不起了”。
日子虽然贫困,但能苦中作乐。不用对着老板点头哈腰,不用每天早晚挤电车上下班,不用做无休止的不喜欢的事。而且开店创业还能积累社会经验,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处理各种各样的事,遭受各种各样的羞辱,被污言秽语嘲骂,被无端歧视,既劳心又劳力。“狂风袭来只能缩着脑袋硬扛,此外别无他法”。
不管怎么说,小店总算勉强经营下来,没有关门大吉。
由于早早出来创业,村上春树读了七年才从大学毕业,最后一年没修够学分,眼看又要挂科,就跑到老师办公室解释,我结了婚,还做了点小生意,实在抽不出时间上课。老师专程跑到他的小店看了看,说,你也很不容易,就把学分给了他。
1978年4月一个晴朗的午后,村上春树去看棒球赛,看着看着,忽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闪现在脑海中:“没准我能写小说”。谁也搞不清楚这个念头怎么来的,好像从天而降,跟谁也说不清楚,反正事情就这么无缘无故发生了,“宛若天启一般”。
比赛结束,买了稿纸和钢笔,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他坐在餐桌前,开始写小说。花了大概半年时间,写出处女作《且听风吟》。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训练,不知道小说该怎么写,只能凭感觉信手捏来,“反正差不多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吧”。写完以后自己读,觉得那里感觉不好就改,因为自己都看不下去的东西肯定没有读者喜欢,就如饭菜一样,自己都难以下咽,怎么能留住客户?
时间一长,他就摸索出来一套东西。由于喜欢音乐,每次写作时都会放爵士乐,写着写着,就感觉文字和音乐节奏是合拍的,毕竟音乐都是大师级水平,自己只要跟大师看齐,应该差不到哪儿去。
写完以后,他把文稿投给杂志社,就把这事儿忘了。过了大概半个多月,杂志社编辑打电话告诉他,《且听风吟》入围了该年度新人评选,当时村上春树还没睡醒,困意朦胧。他钻出被窝,跟老婆出去跑步,忽然感觉天空特别晴朗,微风特别和煦,周围的树木,建筑,商店都特别美丽,说不出的“舒爽”和“快乐”。
从此他就以作家身份出道了,十年正当而立。
《且听风吟》获奖后,一位高中同学来到他的小店说,“如果(你写的)这种玩意儿都行的话,我也能写出来”,说完打道回府了。开始他听了很生气,转念一想人家说得也没错,“自己水平也就那样吧”。
村上春树说,写小说要有原创性。所谓原创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拥有与其他表现者迥然相异,独具特色的风格,必须让人看上一眼,就能明白是他的作品。二、必须凭借一己之力对自身风格更新换代,风格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三、其独具特色的风格必须随着时间流逝化为标准,必须吸纳到人们的精神中,成为价值判断基准的一部分。
村上春树说,一个人做一件事,“是否感到快乐”应该是一个基本的标准。如果一个人在工作中不能发现油然而生的乐趣和喜悦,“宛如炼狱”,那么是很难做出成绩的。
村上春树教导年轻人,想要成为一名小说家,首先就要多读书。不管是优秀的小说,不优秀的小说,还是很烂的小说,反正读就是了,总之,多多益善。其次要仔细观察眼前看到的事物和现象,并且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日积月累,所谓“灵感”就会不由自主地迸发出来。
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人问爱因斯坦,你是否随身带着一个小本本,有了灵感就赶紧记下来。爱因斯坦说,没有的事,因为灵感难得一遇。再次,要多练。不能一起手就想搞个大部头。平常要多写散文随笔之类,熟能生巧乃是至理名言。
村上春树写长篇小说时,规定自己一天必须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如果今天没状态,鼓足精神也要写出十页,如果今天状态好,写出十页也就打住不写了。“因为写长篇小说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写的顺手就拼命多写,写的不顺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不能长久坚持下去的,势必半途而废”。
“既没有失望,也没有绝望”,这就是他写作的态度。“每天写上一点点”,非常淡然。早上起床,泡好咖啡,伏案写上四五个小时,一天工作量完成。
写完第一稿,隔上一段时间,他就进入第一轮修改,从头到尾彻底修改,尺度相当大的整体加工(其实可以理解,毕竟第一稿写的时候有的章节是“硬写”出来的,不大幅修改不行)。修改完第一稿,隔上一段时间,接着修改第二稿。修改完第二稿,隔上一段时间,接着修改第三稿。事不过三,三稿之后,行不行的,也就定型了。
写完以后,他先让妻子通读原稿。妻子的意见便是音乐的“基准音”和家里的“旧音响”。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写《挪威的森林》时候,村上春树并无固定的写作地点,咖啡馆的小桌上,渡轮的座椅上,机场的候机室,公园的树荫下,旅馆的写字台,处处留下他写作的身影。历经了磨难,吃尽了苦头。
村上春树从来不接受约稿。虽然约稿可以提前支付一部分定金,但却约定交稿时间,这就让作品质量大打折扣。因为写作是一项孤独的工作,谁都帮不了忙。到了截稿日期交不出来,胡乱拼凑在所难免。
村上春树自从成为专业作家以后,便开始跑步,写小说是个体力活,必须有个健康的身体。“作家要是长出赘肉的话,就算完蛋了”。他三十年来每天跑步或者游泳一小时,已经成了习惯,几乎没有出现过空白期。
有人说,每天坚持跑步,多么坚韧的意志啊。他说,这话有点不可理解。照我看来,每天坚持坐电车上班比每天坚持跑步更需要坚韧的意志,可是没有一个上班族坚持不了。比起坐一个小时电车,跑一个小时根本不算什么。
他有一个理念,“跑步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哪怕今天身体有点微恙,也要出门去跑,“无需任何理由地去跑”。
村上春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收到读者来信,上面写着“我们一家三代都喜欢读您写的小说”。
村上春树喜欢跟读者互动,给读者亲自回复邮件,但是许多人根本不相信这些邮件是他亲自回复的。每当有女孩子兴高采烈地说,“村上先生给我回信啦”。男朋友便会兜头浇一盆冷水:“傻瓜。人家村上忙着呢,怎么会亲自给你回信,一定是有人代写的”。
村上春树一直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对此他引用一个名叫雷蒙德的作家给自己辩护说:诺贝尔文学奖算什么?这个奖颁给了太多二流作家,还有那些不忍卒读的作家们。更别说一旦得了这玩意儿,就得跑到斯德哥尔摩去,身着正装,还得发表演讲。一个破奖值得费那么大功夫吗?绝对不值。(类似言论王小波也说过,他说诺贝尔文学奖自创立以来其实只发对了两个人)。
村上春树说,作家最大的义务就是为读者不断写出更高质量的作品。至于得不得奖,都跟作家本身无关。
《挪威的森林》是村上春树影响力最大的小说,自1987年问世以来,销售册数不可胜计,“以纪实手法和诗意语言注重表现少男少女在复杂的现代生活中对于纯真爱情和个性的双重追求……超出了一般爱情描写的俗套,具有更为深刻的人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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