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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季
从考试中拼杀出来的童鞋
谁没得过“考试恐惧症”呢?
然而所有“恐惧”都不敌一种“讨厌”
即 平时不努力 考场“耍滑头”
这不仅是对考试规则的破坏
也是对闻鸡起“学”考生们的不公
高考第二天
小编带你了解3个
涉及考试作弊的真实案例
听听法官啥感想
组织考试作弊罪
基本案情
王某通过靳某联系到从事全国成人自考行业的被告人贾某,支付其2200元人民币帮助找人代替王某参加当年的全国成人自考两科目考试,并将王某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邮寄给贾某,贾某通过张某联系到管某并支付300元,代替王某参加考试。
裁判结果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在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并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贾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属从重处罚量刑情节。遂一审判决被告人贾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
法官有话说: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考试作弊行为严重损害国家的考试管理制度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作为从事考试行业的机构,应该更加清楚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却为了不正当利益以身试法。奉劝相关机构和个人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因为一切触碰法律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法提供答案罪
基本案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前,被告人张某在家中网上向李某某(已判决)购买了该考试答案。考试进行中,李某某通过QQ将从某某(已判决)处购买的考试答案发送给张某,张某又通过QQ将答案发送给考生邢某某、姜某某。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比对,该答案与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具有一致性。
裁判结果
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向他人非法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已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一般立功情节,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认罪,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某上诉后,锦州中院综合考虑其立功表现,维持一审定罪部分,改判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有话说: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属于国家级重要考试。被告人张某向他人非法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对考试作弊行为依法惩处,既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以司法手段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代替考试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某在孙某某(已判刑)的组织下,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体育学院运动场内,让张某某代替其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中的400米体育专项考试。张某某因面部识别身份验证未通过,导致被告人马某的考试成绩被当场取消。
裁判结果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已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犯代替考试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有话说:
作为考生及其家长,不要心存侥幸,企图通过作弊蒙混过关。应自尊自重,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只有通过自己的真才实学取得满意成绩,才能真正体验到勤奋努力后成功的喜悦,最终收获美好的人生。
制作丨刘嘉庆
编辑丨王伟宁 王莉力
审核丨黄艳辉
原标题:《高考谈“案”,法官的话语重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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