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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几个段子:
班上来了一个插班女生,她自我介绍:“我未必会是最聪明的,我未必会是最美丽的,我未必会是最优秀的,我未必会是最幽默的 ” 正当班上同学都称赞她的谦虚时,她突然说:“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魏碧慧。”
两头牛在一起吃草,青牛问黑牛:“喂!你的草是什么味道?”黑牛道:“草莓味!”青牛靠过来吃了一口,愤怒地喊道:“你骗我!”黑牛轻蔑地瞟青牛一眼,回道:“笨蛋,我说草没味。”
一人到某汽车销售中心,只见他掏出2000元人民币往桌子上一拍:“给我来辆桑塔纳。”营业员大惊:“你的钱不够啊!”那人不解:“外面不是写着桑塔纳2000 吗?”营业员:“哦 那您出门往右拐,那家公司的奔驰才600!”
辽宁台一记者做街头采访,问一过路大爷:“大爷,您怎么看春节大家燃放烟花爆竹?”大爷一愣,认真地说:“我趴着窗户往外看!”
语言歧义很常见。语言歧义中的谬误,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因词语歧义而产生的谬误,这种谬误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偷换概念”。这种谬误在口头表达中,最为常见。
再来看一个例子:
从前,有张三、李四两人,为房地产纠分到县衙门打官司。张三拿了三十两银子向县官行贿,请求判个胜诉,县官一口答应下来。后来李四也到衙门行贿,送了五十两银子,求县官帮他打赢官司,县官也答应了。开庭审判的时候,县官三言两语问过,就命差役把张三拉下去打屁股。
张三忙伸出三个手指说:“老爷,我是有理(礼)的呀!”
县官:“什么,你有理(礼)?”
县官立即伸出五个手指,对张三喝道:“他比你更有理(礼)!”
“理”与“礼”是同音异字,它们的区别只有写出来才能从字形上看明白,听是听不出来的。那个贪官正是利用了“理”与“礼”的谐音,偷换了概念,也可以说是偷换了判断是非的准则,用“礼”换成了“理”。按照这个准则,判断输赢的依据不是法律和道理,而是是否送礼及送礼的多少了。如果一个人送礼,另一个人没送礼,则没送的人一定输,送的定会赢;那如果两个人都送了礼,则礼多为赢,礼少则输。
当然,有效利用词语歧义,有时也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从前,有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中遇到一个称“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们此番能考中几个?”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掐算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指头。
三个秀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求说清楚一点。
算命先生说:“天机不可泄露,以后你们自会明白。”
后来三个秀才只考中了一个,那人特来酬谢,一见面就夸奖说:“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虚传。”还学着当初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指头说:“确实‘只中一个’。”
秀才走后,算命先生的老婆问他:“你怎么算得这么灵呢?”
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一根指头,可以作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没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个考中’;要是考中两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实上是哪种情况,都能证明我算的是对的。”
当然,不只是说话,写成白纸黑字,同样也会有可能产生歧义:
1、冬天:能穿多少穿多少;夏天:能穿多少穿多少。
2、剩女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谁都看不上,二是谁都看不上。
3、单身的原因:以前是喜欢一个人,现在是喜欢一个人。
4、中国足球队,谁也赢不了;中国乒乓球队,谁也赢不了。
5、中国足球队,谁也打不赢;中国乒乓球队,谁也打不赢。
再说说“喜欢上一个人”。
这个看似简单的句子,真要琢磨起来,有很复杂的语义。如果译成英语,应该有下面四个意思:
Like someone.
Like to fuck someone.
Like the last one.
Like to be alone.
唉,要理解这么简单的一个中文句子,还要借助英语,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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