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功勋》这部剧,对编剧、导演和演员甚至是所有幕后,首先是感谢,在特殊的年份,选择特殊的人物,将他们的故事影视化,让更多的观众了解这些为国家作出了卓越贡献的科学家、战斗英雄,其心可鉴。
但是最后一章《袁隆平的梦》相对于其他篇章来说,过于如梦似诗,单从叙事和拍摄层面来说,甚至有些突兀,很像是写作文:要夹叙夹议,要首尾呼应,要有主线贯穿其中。
大量独白、回忆,但音画不同步、抠图
1、开篇即是与母亲的对话
妈妈,稻子再一次熟了,我又来看你了,我一直觉得我是您长不大的孩子,但是我今天竟然已经90岁了,从30岁开始研究水稻起,我已经看过171次稻子熟了,60年来人们无数次问我,为什么要研究水稻,因为饥饿一直是世界难题,攻克这个难题是全人类的梦想,我为此奋斗一生的经历也许能给后人一些启发。
2、直面实验失败,回忆母亲教导
妈妈,那天晚上我忽然想起了老家,想起了1936年江西德安的夜空,想起了您还有您对我的教导:
星星对应着人,人可不一定对应着星,星星对应的都是有名望的人,首先要善良、诚实。
3、调离教学岗位,最后一课还是回忆
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我学英文,我们遇到了敌军轰炸......妈妈为了抚慰我就给我念英文诗。她教我英文的方式是给我念文章和诗、莎士比亚、雨果、拜伦、还有惠特曼,开始我以为母亲仅仅就是教我学英文,后来长大才慢慢发现,母亲不仅仅是教我学英文,而是在传授一门独特的遗传育种学。
以上三部分回忆还仅仅是在第一集出现的,表达出来他的每一个选择,都离不开母亲教导的指引。
4、在前往公社的路上,又是三大段与母亲的对话和内心独白
妈妈,虽然我被调离教学岗位,但我不后悔,正是这次经历让我开始思考饥饿这道人类共同的难题,几千年来,这道难题困扰着人类,困扰着全世界的科学家,正是从那天起,我开始了自己毕生的追求,那就是让人类永远告别饥饿。
妈妈,那天我高估了自己的体力,之前我曾经带学生去过凤凰坡大队助农,早晨出发,打着旗唱着歌,说说笑笑下午就到了,但这一次,我发现我如论如何也走不快,带的菜饼子已经吃完,为了抄近道,我泅水过江,但万万没想到我这个游泳健将,竟差点淹死在江里,当我上岸时,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妈妈,为什么要把这些纸烧掉?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天上像下雨一样下稻谷,文字带来粮食,驱走了魔鬼,所以做人要珍惜字纸,世间字纸藏经同,弃之应当付火中,字字句句有来历,变变幻幻永无穷。
5、到了凤凰坡,依然离不开少年时的回忆
妈妈,现在想起来,我学农的志愿,在那次您带我去拜谒神农的时候已然萌生了。粮食的历史,就是人类与饥饿抗争的历史,现在轮到我来续写新的篇章了。
妈妈,广田叔走了,我站在他的坟前,一种负罪感深深地笼罩着我,我那天忽然意识到,作为一个学农的知识分子,一个所谓的育种专家,我欠的不是广田叔的一碗饭,我欠天下人一碗饭。
妈妈,种子真是神奇的好东西,你对它好,它就长给你看,每时每刻它的颜色、叶片、姿态、都在变化,我开始坚信,必有一粒种子能使人类告别饥饿,我要寻找这粒种子。
原定的插秧时间因为要迎接领导检查被勒令延后一天,袁隆平又回忆起1940年重庆,当时还是在避难途中,在飞机的轰炸中,农民还是在水田里插秧。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人活的就是时令。
6、回到农校之后,还是如法炮制继续回忆和独白
妈妈,我带回了一些秧苗,移栽到了安静农校的试验田里,我开始对水稻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情感,在别人看来,一片水稻也许就是一片水稻,但对于我,一片水稻是由数千乃至数万株不同的水稻构成,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株水稻,每一株水稻都像一个人,我会忍不住给这些水稻起名。
我跟每一株水稻都能交谈,但是我知道这远远不够,我渴望遇到一株水稻,一株能让我看见未来的水稻,这一株神奇的水稻,出其不意地走到了我的面前。
妈妈,在我研究杂交水稻的历程中,有三次奇迹般的发现,这是第一次,并且我感觉不是我要走向那株水稻,而是那株水稻要走向我,那一瞬间,我担心它会从我面前突然跑掉。
妈妈,从鹤立鸡群的种子我育出了1024株秧苗,每一株我都熟悉,就像熟悉每天跟我互相串门的谭胖公一样,我干脆就住到了试验田边上,我是如此渴望出现一个惊人的奇迹,是的,妈妈,后来的确出现了一个惊人的奇迹,甚至是一个伟大的奇迹,但刚出现的时候,没人认为是奇迹。
真的没有更好的表达方式么?
袁老一生的故事那么长,那么多,真的只能用这样方式来讲述这段故事么?黄志忠是下过功夫的,比如他思考的时候会摸头,他的台词功底是很好的,每一句独白都声入人心,但是其他单元的故事,我们是很顺畅得看下来的,到了这个单元,真的是十几分钟就要听到一句“妈妈”。
有观众会说,这是因为袁老就是爱着自己的妈妈,儿时母亲的教诲让他受益终身,每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母亲,可是朋友们,这是影视剧啊,我们不去质疑故事本身,如果去掉这些独白,去掉这些回忆,会不好看么?我认为不会,甚至有可能会更好看。
剧本是用心的,但是这种表达,并不合适,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