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弱水论小学语文(上)
江弱水(浙江大学)
我们的语文教材总是倾向于拔高形象、加重色彩、增强分贝,结果造成大面积的情感冗余、机巧过剩、诚信短缺。
戏非苦情不演,事非矫情不叙,话非滥情不说。立意虚高,常情所不能及;出语浮夸,常识所不能解。
一
漫长的暑假结束了,小学生欢天喜地去学校,背回来一大包新课本,包括语文课本。
我不看小学语文,已是四十年多年,今天见了,不免好奇地翻一翻。这一翻,翻出了许多问题来。
我看的是人教社版的五年级语文上册。第一组四篇课文都是关于读书,第四篇题目叫《我的“长生果》,开头第一句话是: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这个说法,我觉得特别新鲜,因为头一回听见,不过我不大能确定这个“长生果”是指什么。
指花生么?要知道很多地方都把花生称作“长生果”,但书是人类文明中的花生米,这么说没意思,所以应该是指吃了长生不老的果子,如孙悟空偷吃的蟠桃,极品九千年一熟,人吃了与天地齐寿、日月同庚;或者像猪八戒吞吃的人参果,“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
说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高度有了,然而文章只是说是“我的”“长生果”,这就不对了。
你可以跟莎士比亚一样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吃了有营养,但不能长生不老呀。
好吧,这一点咱不纠缠了,且看作者怎么读书吧。
先是读香烟盒里的画片,然后读连环画,读小镇文化站里的几百册图书——“几个月的功夫,这个小图书馆所有的文艺书籍,我差不多都借阅了。”
小学生容易误解,几个月读完几百册书,一天要读好几本呢!其实,是说几百册里面的“文艺书籍”,语文老师讲到这里是应该解释一下的。
老师也会提醒小朋友,同一篇文章里不能老是出现同一个成语哟——
他有几套连环画,我看得如醉如痴。
那些古今中外的大部头小说使我如醉如痴。
读了这么多课外书,作者说,想象力、理解力都提高了。但是,文章的后一半全都在说自己的作文怎么怎么好,表明读书的日积月累很有用,可是跟“长生果”毫无关系。
全文最后一段,简直推翻了前面的论述:
于是,我又悟出了一点道理: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全文思路是这样的:前一半说如何醉心阅读,后一半说怎么得到报偿,也就是作文写得好;最后说作文写得好,其实要自己创造,不能只借鉴和模仿,也就是不能一味靠读书。
拿陆机《文赋》的意思来说,这篇文章本应该是写“颐情志于典坟”“游文章之林府”的摹仿,最后却归结到“谢朝华之已披,启夕秀于未振”的独创。
这不是顾头不顾腚么?
然后我看第五组,关于汉字,第七篇看题目就吃了一惊:《我爱你,中国的汉字》。
有外国的汉字么?看你怎么说。我知道日本人自造了不少字,但从整体上,还不能称日本的汉字。
想必是“我爱你中国”说惯了嘴,也会说“我爱你,中国的唐诗”“我爱你,中国的中华鲟”。
第一段是这样的:
我写作的时候,常常为我面前这一个个方块字而动情。它们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在纸上玩笑嬉戏,像一朵朵美丽多姿的鲜花愉悦你的眼睛。这时我真不忍心将它们框在方格里,真想叫它们离开格子去舒展,去无拘无束地享受自己的快乐。
作者莫非是在写童话吧?童话里也有大灰狼呀,难道也“活泼可爱”,让你“动情”?
“不忍心将它们框在方格里,真想叫它们离开格子去舒展”,是想写草书么?
“当你写下‘人’这个字的时候,不禁肃然起敬,并为祖先的创造赞叹不已。”写“坏人”的“人”呢?也“肃然起敬”么?
禁不起推敲的还有——
这是一些多么可爱的小精灵啊!而在书法家的笔下,它们更能生发出无穷无尽的变化,或挺拔如峰,或清亮如溪,或浩瀚如海,或凝滑如脂。它们自身就有一种智慧的力量,一个想象的天地,任你尽情地飞翔与驰骋。
我很想把“或浩瀚如海”换成“或坚硬如骨”,要么就把“或凝滑如脂”改为“或平滑如砥”。
中国人的审美习惯是讲究对称,你不能“如峰”“如溪”“如海”后面忽然孤零零来一个“如脂”,三比一,不伦不类。
另外呢,“飞翔与驰骋”最好改为“驰骋与飞翔”,先在地上跑,再到天上飞。
最不可思议的是——
为什么中华民族成为拥有诗歌传统的民族呢?因为这些美丽而富有魅力的文字,给使用它的人带来了诗的灵性。看着这些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的字词,怎能不诱发你调动这些语言文字的情绪啊!
世界上拥有诗歌传统的民族多了去,而且,同属中华民族的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所用的藏语、蒙古语、维吾尔语,也都有色彩、有声音、有气味、有灵性,而且也各有自己的诗歌传统。
赞美汉字要赞在点子上,可以“动情”,不能乱性。
然后,我看到第七组的第四篇课文,《最后一分钟》,才彻底绝望了。
这是一首诗,写二十年前香港回归交接仪式的。
1997香港回归。
对现在的小学生来说,香港就是中国的呀。在没有学习中国近代史之前,读这首诗要求一定的背景知识,五年级小学生还不具备。
但问题是,这首诗给出的历史表述实在是夹缠不清:
我看见,
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
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
才终于散尽;
被撕碎的历史教科书,
第1997页上,
那深入骨髓的伤痕,
已将血和刀光
铸进我们的灵魂。
当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
烟尘中浮现出来的
长城的脸上,黄皮肤的脸上,
是什么在缓缓地流淌——
百年的痛苦和欢乐,
都穿过这一滴泪珠,
使大海沸腾!
“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如果是指林则徐的虎门销烟,那是1839年;如果是指关天培的虎门炮台抗英的硝烟,那是1841年,离1997都有一百五十多年,不应该说“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才终于散尽”。
香港回归,怎么算都不可能是在“被撕碎的历史教科书/第1997页上”,除非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在耶稣诞生之前都是空白,这表达弄巧成拙。
“深入骨髓的伤痕”说不通,因为伤痕都是在皮肤表面,创伤才可以深入骨髓。
“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词赘,“发黄”当然是“旧”的。
细究起来,中英之间的不平等条约一共有三纸:155年前割让香港(岛)的《南京条约》,137年前割让九龙的《北京条约》,以及99年前租借新界的《拓展香港界址专条》,“百年的痛苦和欢乐”只能就最后一个条约而言,而这是错误的。两处的“百年”都过于大而化之了。
我并非不懂得诗的语言可取其大略,但你都精确到“最后一分钟”了,我怎么就不能计较开头的五十多年?
诗的表达可以无理而妙,但像下面的句子,却无理而不妙:
此刻,是午夜,又是清晨,
所有的眼睛都是崭新的日出,
所有的礼炮都是世纪的钟声。
时间的划分上没有哪一刻既是午夜又是清晨。说眼睛是日出,还能帮作者圆吧,说炮声是钟声,犯得着这么绕吗?
再说,“所有的礼炮都是世纪的钟声”到底该怎么解释?是说香港回归迎来了“中国世纪”?
我们的媒体好像特别喜欢用“世纪”这个词,比如皇马与巴萨一年两次“世纪大战”。但这首诗最可议的是如下说法:
是谁在泪水中一遍又一遍
轻轻呼喊着那个名字:
香港,香港,我们的心!
“我们的心”可以去掉,从语法上来说“那个名字”只是“香港,香港”。更何况,说香港是我们内心的牵挂可以,说那是“我们的心”又从何说起?你把北京放哪了嘛?
总之,这首诗写得太不上心了。(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