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借别人的钱是为了解一时的燃眉之急,经济周转开了就应及时归还人家,一来维护自己的信誉,再者也应替别人着想——毕竟人家的钱有人家的用途。但有的人借了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却不能及时归还,这就引出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
我与老王既是老乡又是好朋友。四年前,我只身一人来到北京,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由于我身单力薄,加之突然一人远走他乡、思家心切,断断续续的打了几个月工,除去伙食费后挣的钱所剩无几。想靠这种打工方式到年底挣不了几个钱,于是我就用手头仅有的一些钱买了辆三轮车,尝试着做起了水果生意。不想第一天从蔬菜批发市场批发了四箱香焦,由于价格合适,还不到中午就卖完了,除过本钱他整整赚了46元——相当于当时他在工地干两天的苦活!从此开始便做起了水果生意,渐渐地随着经验的丰富他的生意也越做越红火。
我 有了少量积蓄的在工作之余想起了好朋友老王,在我电话催促下,老王也从老家风尘仆仆地赶到北京。由于经费紧张,刚开始时,老王就给我打杂当助手。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出资给老王买来了三轮车,还给老王租了摊位,并带他一同去批发水果。就这样,老王在好朋友我的一手栽培下时间不长也学会了做水果生意,并且很快赚了一些钱。他们的友谊更是与日俱增:每天收摊后,他们一个买酒另一个买菜,总是在一起小饮几杯;谁如果有事了,摊子就给另一个扔下照顾;你缺钱了我先垫付,我钱不够了先用你的……
今年8月份,我由于家中有事回了一趟家,回来后他原来的摊位被别人租去了,他只好又在另一个市场租了个摊位,这样一来,我与老王就离得远了。我临走还借了老王500元作为周转资金。我们分开后,由于两个市场的顾客不同,购买时间也稍有差异,我与老王的收摊时间自然也不一样,为了生意我们从此以后相聚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一次在批发市场我俩相遇后,老王问我手头紧不紧,能不能还上他的500元钱。我说早就还了,但具体时间他记不清了。而老王说你如果还了不可能再向我要钱,是不是记错了?并说既然还了那证据呢?我一听很生气,说我们这么要好的朋友,不管是借钱还是还钱从来没有向谁要过证据,今天你倒向我要起还钱的证据来了,我上哪儿给你弄证据去?再说我既然能把你从老家叫来、扶持你做生意我还在乎那几百块钱吗?老王一听也生气了,说那你的意思是我向你赖500块钱了?我一时说也说不清楚,便当场掏出500元钱还给了老王,并说实在没想到这么好的好朋友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老王拿了钱扭头就走。
我与老王从此以后竟断绝了关系,一对好朋友就这样因为几百元从此不再来往,没有多大事真是雪怕太阳,草怕霜 人怕没钱,情怕伤